Deuteronomy 25:5-7

CUVS(i) 5 弟 兄 同 居 , 若 死 了 一 个 , 没 冇 儿 子 , 死 人 的 妻 不 可 出 嫁 外 人 , 他 丈 夫 的 兄 弟 当 尽 弟 兄 的 本 分 , 娶 他 为 妻 , 与 他 同 房 。 6 妇 人 生 的 长 子 必 归 死 兄 的 名 下 , 免 得 他 的 名 在 以 色 列 中 涂 抹 了 。 7 那 人 若 不 愿 意 娶 他 哥 哥 的 妻 , 他 哥 哥 的 妻 就 要 到 城 门 长 老 那 里 , 说 : 我 丈 夫 的 兄 弟 不 肯 在 以 色 列 中 兴 起 他 哥 哥 的 名 字 , 不 给 我 尽 弟 兄 的 本 分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