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euteronomy 25:5-7

CUV(i) 5 弟 兄 同 居 , 若 死 了 一 個 , 沒 有 兒 子 , 死 人 的 妻 不 可 出 嫁 外 人 , 他 丈 夫 的 兄 弟 當 盡 弟 兄 的 本 分 , 娶 他 為 妻 , 與 他 同 房 。 6 婦 人 生 的 長 子 必 歸 死 兄 的 名 下 , 免 得 他 的 名 在 以 色 列 中 塗 抹 了 。 7 那 人 若 不 願 意 娶 他 哥 哥 的 妻 , 他 哥 哥 的 妻 就 要 到 城 門 長 老 那 裡 , 說 : 我 丈 夫 的 兄 弟 不 肯 在 以 色 列 中 興 起 他 哥 哥 的 名 字 , 不 給 我 盡 弟 兄 的 本 分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