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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祭 司 以 利 亞 撒 對 打 仗 回 來 的 兵 丁 說 :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摩 西 律 法 中 的 條 例 乃 是 這 樣 : 22 金 、 銀 、 銅 、 鐵 、 錫 、 鉛 , 23 凡 能 見 火 的 , 你 們 要 叫 它 經 火 就 為 潔 淨 , 然 而 還 要 用 除 污 穢 的 水 潔 淨 它 ; 凡 不 能 見 火 的 , 你 們 要 叫 它 過 水 。 24 第 七 日 , 你 們 要 洗 衣 服 , 就 為 潔 淨 , 然 後 可 以 進 營 。 25 耶 和 華 曉 諭 摩 西 說 : 26 你 和 祭 司 以 利 亞 撒 , 並 會 眾 的 各 族 長 , 要 計 算 所 擄 來 的 人 口 和 牲 畜 的 總 數 。 27 把 所 擄 來 的 分 作 兩 半 : 一 半 歸 與 出 去 打 仗 的 精 兵 , 一 半 歸 與 全 會 眾 。 28 又 要 從 出 去 打 仗 所 得 的 人 口 、 牛 、 驢 、 羊 群 中 , 每 五 百 取 一 , 作 為 貢 物 奉 給 耶 和 華 。 29 從 他 們 一 半 之 中 , 要 取 出 來 交 給 祭 司 以 利 亞 撒 , 作 為 耶 和 華 的 舉 祭 。 30 從 以 色 列 人 的 一 半 之 中 , 就 是 從 人 口 、 牛 、 驢 、 羊 群 、 各 樣 牲 畜 中 , 每 五 十 取 一 , 交 給 看 守 耶 和 華 帳 幕 的 利 未 人 。 31 於 是 摩 西 和 祭 司 以 利 亞 撒 照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摩 西 的 行 了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