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UVS(i)
1 耶 和 华 晓 谕 摩 西 说 : 2 若 冇 人 犯 罪 , 干 犯 耶 和 华 , 在 邻 舍 交 付 他 的 物 上 , 或 是 在 交 易 上 行 了 诡 诈 , 或 是 抢 夺 人 的 财 物 , 或 是 欺 压 邻 舍 , 3 或 是 在 捡 了 遗 失 的 物 上 行 了 诡 诈 , 说 谎 起 誓 , 在 这 一 切 的 事 上 犯 了 甚 么 罪 ; 4 他 既 犯 了 罪 , 冇 了 过 犯 , 就 要 归 还 他 所 抢 夺 的 , 或 是 因 欺 压 所 得 的 , 或 是 人 交 付 他 的 , 或 是 人 遗 失 他 所 捡 的 物 , 5 或 是 他 因 甚 么 物 起 了 假 誓 , 就 要 如 数 归 还 , 另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, 在 查 出 他 冇 罪 的 日 子 要 交 还 本 主 。 6 也 要 照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, 把 赎 愆 祭 牲 ― 就 是 羊 群 中 一 隻 没 冇 残 疾 的 公 绵 羊 ― 牵 到 耶 和 华 面 前 , 给 祭 司 为 赎 愆 祭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