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UVS(i) 21 以 色 列 民 ( 原 文 是 处 女 ) 哪 , 你 当 为 自 己 设 立 指 路 碑 , 竖 起 引 路 柱 。 你 要 留 心 向 大 路 , 就 是 你 所 去 的 原 路 ; 你 当 回 转 , 回 转 到 你 这 些 城 邑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