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UVS(i) 27 便 将 那 应 当 接 续 他 作 王 的 长 子 , 在 城 上 献 为 燔 祭 。 以 色 列 人 遭 遇 耶 和 华 的 大 怒 ( 或 作 招 人 痛 恨 ) , 于 是 叁 王 离 幵 摩 押 王 , 各 回 本 国 去 了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