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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耶 和 華 曉 諭 亞 倫 說 : 我 已 將 歸 我 的 舉 祭 ,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一 切 分 別 為 聖 的 物 , 交 給 你 經 管 ; 因 你 受 過 膏 , 把 這 些 都 賜 給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, 當 作 永 得 的 分 。 9 以 色 列 人 歸 給 我 至 聖 的 供 物 , 就 是 一 切 的 素 祭 、 贖 罪 祭 、 贖 愆 祭 , 其 中 所 有 存 留 不 經 火 的 , 都 為 至 聖 之 物 , 要 歸 給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。 10 你 要 拿 這 些 當 至 聖 物 吃 ; 凡 男 丁 都 可 以 吃 。 你 當 以 此 物 為 聖 。 11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的 舉 祭 並 搖 祭 都 是 你 的 ; 我 已 賜 給 你 和 你 的 兒 女 , 當 作 永 得 的 分 ; 凡 在 你 家 中 的 潔 淨 人 都 可 以 吃 。 12 凡 油 中 、 新 酒 中 、 五 榖 中 至 好 的 ,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初 熟 之 物 , 我 都 賜 給 你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