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enesis 15:13-21

CUV(i) 13 耶 和 華 對 亞 伯 蘭 說 : 你 要 的 確 知 道 , 你 的 後 裔 必 寄 居 別 人 的 地 , 又 服 事 那 地 的 人 ; 那 地 的 人 要 苦 待 他 們 四 百 年 。 14 並 且 他 們 所 要 服 事 的 那 國 , 我 要 懲 罰 , 後 來 他 們 必 帶 著 許 多 財 物 從 那 裡 出 來 。 15 但 你 要 享 大 壽 數 , 平 平 安 安 地 歸 到 你 列 祖 那 裡 , 被 人 埋 葬 。 16 到 了 第 四 代 , 他 們 必 回 到 此 地 , 因 為 亞 摩 利 人 的 罪 孽 還 沒 有 滿 盈 。 17 日 落 天 黑 , 不 料 有 冒 煙 的 爐 並 燒 著 的 火 把 從 那 些 肉 塊 中 經 過 。 18 當 那 日 , 耶 和 華 與 亞 伯 蘭 立 約 , 說 : 我 已 賜 給 你 的 後 裔 , 從 埃 及 河 直 到 伯 拉 大 河 之 地 , 19 就 是 基 尼 人 、 基 尼 洗 人 、 甲 摩 尼 人 、 20 赫 人 、 比 利 洗 人 、 利 乏 音 人 、 21 亞 摩 利 人 、 迦 南 人 、 革 迦 撒 人 、 耶 布 斯 人 之 地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