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UVS(i) 12 所 以 , 不 要 容 罪 在 你 们 必 死 的 身 上 作 王 , 使 你 们 顺 从 身 子 的 私 慾 。 13 也 不 要 将 你 们 的 肢 体 献 给 罪 作 不 义 的 器 具 ; 倒 要 象 从 死 里 复 活 的 人 , 将 自 己 献 给 神 , 并 将 肢 体 作 义 的 器 具 献 给 神 。 14 罪 必 不 能 作 你 们 的 主 , 因 你 们 不 在 律 法 之 下 , 乃 在 恩 典 之 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