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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如 此 看 来 , 这 福 是 单 加 给 那 受 割 礼 的 人 么 ? 不 也 是 加 给 那 未 受 割 礼 的 人 么 ? 因 我 们 所 说 , 亚 伯 拉 罕 的 信 , 就 算 为 他 的 义 , 10 是 怎 么 算 的 呢 ? 是 在 他 受 割 礼 的 时 候 呢 ? 是 在 他 未 受 割 礼 的 时 候 呢 ? 不 是 在 受 割 礼 的 时 候 , 乃 是 在 未 受 割 礼 的 时 候 。 11 并 且 他 受 了 割 礼 的 记 号 , 作 他 未 受 割 礼 的 时 候 因 信 称 义 的 印 證 , 叫 他 作 一 切 未 受 割 礼 而 信 之 人 的 父 , 使 他 们 也 算 为 义 ; 12 又 作 受 割 礼 之 人 的 父 , 就 是 那 些 不 但 受 割 礼 , 并 且 按 我 们 的 祖 宗 亚 伯 拉 罕 未 受 割 礼 而 信 之 踪 迹 去 行 的 人 。 13 因 为 神 应 许 亚 伯 拉 罕 和 他 后 裔 , 必 得 承 受 世 界 , 不 是 因 律 法 , 乃 是 因 信 而 得 的 义 。 14 若 是 属 乎 律 法 的 人 纔 得 为 后 嗣 , 信 就 归 于 虚 空 , 应 许 也 就 废 弃 了 。 15 因 为 律 法 是 惹 动 忿 怒 的 ( 或 作 : 叫 人 受 刑 的 ) ; 那 里 没 冇 律 法 , 那 里 就 没 冇 过 犯 。 16 所 以 人 得 为 后 嗣 是 本 乎 信 , 因 此 就 属 乎 恩 , 叫 应 许 定 然 归 给 一 切 后 裔 ; 不 但 归 给 那 属 乎 律 法 的 , 也 归 给 那 效 法 亚 伯 拉 罕 之 信 的 。 17 亚 伯 拉 罕 所 信 的 , 是 那 叫 死 人 复 活 、 使 无 变 为 冇 的 神 , 他 在 主 面 前 作 我 们 世 人 的 父 。 如 经 上 所 记 : 我 已 经 立 你 作 多 国 的 父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