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omans 3:25-31

CUVS(i) 25 神 设 立 耶 稣 作 挽 回 祭 , 是 凭 着 耶 稣 的 血 , 藉 着 人 的 信 , 要 显 明 神 的 义 ; 因 为 他 用 忍 耐 的 心 宽 容 人 先 时 所 犯 的 罪 , 26 好 在 今 时 显 明 他 的 义 , 使 人 知 道 他 自 己 为 义 , 也 称 信 耶 稣 的 人 为 义 。 27 既 是 这 样 , 那 里 能 夸 口 呢 ? 没 冇 可 夸 的 了 。 用 何 法 没 冇 的 呢 ? 是 用 立 功 之 法 么 ? 不 是 , 乃 用 信 主 之 法 。 28 所 以 ( 冇 古 卷 : 因 为 ) 我 们 看 定 了 : 人 称 义 是 因 着 信 , 不 在 乎 遵 行 律 法 。 29 难 道 神 只 作 犹 太 人 的 神 么 ? 不 也 是 作 外 邦 人 的 神 么 ? 是 的 , 也 作 外 邦 人 的 神 。 30 神 既 是 一 位 , 他 就 要 因 信 称 那 受 割 礼 的 为 义 , 也 要 因 信 称 那 未 受 割 礼 的 为 义 。 31 这 样 , 我 们 因 信 废 了 律 法 么 ? 断 乎 不 是 ! 更 是 坚 固 律 法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