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UVS(i) 38 把 那 些 犯 罪 、 自 害 己 命 之 人 的 香 炉 , 叫 人 锤 成 片 子 , 用 以 包 坛 。 那 些 香 炉 本 是 他 们 在 耶 和 华 面 前 献 过 的 , 所 以 是 圣 的 , 并 且 可 以 给 以 色 列 人 作 记 号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