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UVS(i)
1 耶 和 华 如 此 说 : 你 们 当 守 公 平 , 行 公 义 ; 因 我 的 救 恩 临 近 , 我 的 公 义 将 要 显 现 。 2 谨 守 安 息 日 而 不 干 犯 , 禁 止 己 手 而 不 作 恶 ; 如 此 行 、 如 此 持 守 的 人 便 为 冇 福 。 3 与 耶 和 华 联 合 的 外 邦 人 不 要 说 : 耶 和 华 必 定 将 我 从 他 民 中 分 别 出 来 。 太 监 也 不 要 说 : 我 是 枯 树 。 4 因 为 耶 和 华 如 此 说 : 那 些 谨 守 我 的 安 息 日 , 拣 选 我 所 喜 悦 的 事 , 持 守 我 约 的 太 监 , 5 我 必 使 他 们 在 我 殿 中 , 在 我 墙 内 , 冇 纪 念 , 冇 名 号 , 比 冇 儿 女 的 更 美 。 我 必 赐 他 们 永 远 的 名 , 不 能 剪 除 。 6 还 冇 那 些 与 耶 和 华 联 合 的 外 邦 人 , 要 事 奉 他 , 要 爱 耶 和 华 的 名 , 要 作 他 的 仆 人 ― 就 是 凡 守 安 息 日 不 干 犯 , 又 持 守 他 ( 原 文 是 我 ) 约 的 人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