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viticus 23:10-17

CUV(i) 10 你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: 你 們 到 了 我 賜 給 你 們 的 地 , 收 割 莊 稼 的 時 候 , 要 將 初 熟 的 莊 稼 一 捆 帶 給 祭 司 。 11 他 要 把 這 一 捆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搖 一 搖 , 使 你 們 得 蒙 悅 納 。 祭 司 要 在 安 息 日 的 次 日 把 這 捆 搖 一 搖 。 12 搖 這 捆 的 日 子 , 你 們 要 把 一 歲 、 沒 有 殘 疾 的 公 綿 羊 羔 獻 給 耶 和 華 為 燔 祭 。 13 同 獻 的 素 祭 , 就 是 調 油 的 細 麵 伊 法 十 分 之 二 , 作 為 馨 香 的 火 祭 , 獻 給 耶 和 華 。 同 獻 的 奠 祭 , 要 酒 一 欣 四 分 之 一 。 14 無 論 是 餅 , 是 烘 的 子 粒 , 是 新 穗 子 , 你 們 都 不 可 吃 , 直 等 到 把 你 們 獻 給   神 的 供 物 帶 來 的 那 一 天 纔 可 以 吃 。 這 在 你 們 一 切 的 住 處 作 為 世 世 代 代 永 遠 的 定 例 。 15 你 們 要 從 安 息 日 的 次 日 , 獻 禾 捆 為 搖 祭 的 那 日 算 起 , 要 滿 了 七 個 安 息 日 。 16 到 第 七 個 安 息 日 的 次 日 , 共 計 五 十 天 , 又 要 將 新 素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。 17 要 從 你 們 的 住 處 取 出 細 麵 伊 法 十 分 之 二 , 加 酵 , 烤 成 兩 個 搖 祭 的 餅 , 當 作 初 熟 之 物 獻 給 耶 和 華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