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UV(i) 52 你 既 斷 定 你 姊 妹 為 義 ( 為 義 : 或 譯 當 受 羞 辱 ) , 就 要 擔 當 自 己 的 羞 辱 ; 因 你 所 犯 的 罪 比 他 們 更 為 可 憎 , 他 們 就 比 你 更 顯 為 義 ; 你 既 使 你 的 姊 妹 顯 為 義 , 你 就 要 抱 愧 擔 當 自 己 的 羞 辱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