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 這 些 事 都 已 聽 見 了 , 總 意 就 是 : 敬 畏 神 , 謹 守 他 的 誡 命 , 這 是 人 所 當 盡 的 本 分 ( 或 譯 : 這 是 眾 人 的 本 分 ) 。14 因 為 人 所 做 的 事 , 連 一 切 隱 藏 的 事 , 無 論 是 善 是 惡 , 神 都 必 審 問 。
13 行 事 為 人 要 端 正 , 好 像 行 在 白 晝 。 不 可 荒 宴 醉 酒 , 不 可 好 色 邪 蕩 , 不 可 爭 競 嫉 妒 ;14 總 要 披 戴 主 耶 穌 基 督 , 不 要 為 肉 體 安 排 , 去 放 縱 私 慾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