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UV_Strongs(i) 18 H5387 王 H3238 不可奪 H3947 取 H5971 民的 H5159 產業 H3238 ,以致驅逐 H272 他們離開所承受的 H272 ;他要從自己的地業 H5157 中,將產業 H1121 賜給他兒子 H272 ,免得我的民 H6327 分散 H376 ,各人 H272 離開所承受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