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euteronomy 16:11

CUV(i) 11 你 和 你 兒 女 、 僕 婢 , 並 住 在 你 城 裡 的 利 未 人 , 以 及 在 你 們 中 間 寄 居 的 與 孤 兒 寡 婦 , 都 要 在 耶 和 華 ─ 你   神 所 選 擇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, 在 耶 和 華 ─ 你 的   神 面 前 歡 樂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