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viticus 7:11-18

CUV(i) 11 人 獻 與 耶 和 華 平 安 祭 的 條 例 乃 是 這 樣 : 12 他 若 為 感 謝 獻 上 , 就 要 用 調 油 的 無 酵 餅 和 抹 油 的 無 酵 薄 餅 , 並 用 油 調 勻 細 麵 做 的 餅 , 與 感 謝 祭 一 同 獻 上 。 13 要 用 有 酵 的 餅 和 為 感 謝 獻 的 平 安 祭 , 與 供 物 一 同 獻 上 。 14 從 各 樣 的 供 物 中 , 他 要 把 一 個 餅 獻 給 耶 和 華 為 舉 祭 , 是 要 歸 給 灑 平 安 祭 牲 血 的 祭 司 。 15 為 感 謝 獻 平 安 祭 牲 的 肉 , 要 在 獻 的 日 子 吃 , 一 點 不 可 留 到 早 晨 。 16 若 所 獻 的 是 為 還 願 , 或 是 甘 心 獻 的 , 必 在 獻 祭 的 日 子 吃 , 所 剩 下 的 第 二 天 也 可 以 吃 。 17 但 所 剩 下 的 祭 肉 , 到 第 三 天 要 用 火 焚 燒 ; 18 第 三 天 若 吃 了 平 安 祭 的 肉 , 這 祭 必 不 蒙 悅 納 , 人 所 獻 的 也 不 算 為 祭 , 反 為 可 憎 嫌 的 , 吃 這 祭 肉 的 , 就 必 擔 當 他 的 罪 孽 。